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处长王娴:中小企业板将建全流通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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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 11:4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本报讯 9月13日上午,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处长王娴在中小企业融资洽谈会上披露了《公司法》及《证券法》可能修改的8项内容。 这8项内容包括: 1、界定了公开发行行为。公开发行行为系指向不特定对象销售证券、向200人以上的
2、发行条件可能降低。取消了发行间隔需一年、三年盈利、预期利润率等硬性规定; 3、上市门槛可能降低。无需“3年开业时间和连续3年盈利”,发行后股本总额的要求由人民币5000万降低到人民币3000万元; 4、公司设立门槛可能降低。取消了股份公司的设立、合并、分立需要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政府批准的规定,发起人可以股权作价出资,现金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5、发起人股份禁售期由3年缩短为1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5%,但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上述人员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以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6、对外投资比例限制放宽。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70%; 7、股份回购限制放宽。允许上市公司回购不超过发行总规模5%的股票用于内部职工鼓励; 8、授予证券交易所接受股票上市交易、决定暂停或终止股票上市的权力。 王娴是在代表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谢庚出席此次会议时披露以上内容的。 王娴透露,中小企业板块将率先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实行“新老划断”(即对首次公开发行的公司,不再区分上市和暂不上市流通的股份),建立全流通机制。王娴表示,中小企业板块重点为主业突出、具有成长性和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平台,是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瓶颈的重要探索。设立中小企业板,扩大了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对中小企业的“规范、培育、引导和示范”作用初步显现,同时拓展了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服务空间,带动了创业投资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促成了全社会关心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激发了各地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热情。 王娴还表示,在市场可以承受情况下,证监会将适度加快中小企业板块的发行和上市节奏,进一步发挥其在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作用。 (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