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邦侵权事实成立保赐利化工获赔76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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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 09:31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本报讯记者 贺朝晖 报道:本报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一直关注的立邦油漆侵权案终于有了结果。9月12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判决立邦油漆侵权事实成立,要求被告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侵权。 南通中级法院认为,原告是“永得丽”、“美得丽”在第2类商品涂料类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被告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和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所使用“永得丽”、“美
被告对其主张的其在原告的商标注册前就享有的在先的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权利,负有举证义务。被告没有证据证明其在先权利的形成时间早于原告的商标注册时间,法院对其主张不予采纳。 被告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和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明知“永得丽”、“美得丽”是他人的注册商标,还持续使用,并在使用上与被告的“立邦”商标共同使用,误导了公众认为“永得丽”、“美得丽”注册商标是属于被告的,削弱了原告的注册商标功能,甚至让原告的注册商标丧失商标功能。这也是对原告注册商标的混淆。对于赔偿损失,法院认为本案不属于商标法规定的不能认定获利情况的情形,法院根据所查明的事实作出赔偿判决。 据此,南通市中级法院判决:被告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侵权,停止在其生产的油漆、涂料上和广告及网站上使用“永得丽”、“美得丽”文字;并就“永得丽”、“美得丽”两案件各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被告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就“永得丽”、“美得丽”两案件各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80万元。 据悉,判决当日,原告广州保赐利化工有限公司到庭,并表示研究后决定是否上诉。被告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及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经法庭合法传唤,没有到庭。(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