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勇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入世后政府职能转变的“紧迫”,各级商会、各类行业商会、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等具有民间色彩的组织,如“雨后春笋”般的在不停地往外冒。正如日前一位工商界权威人士所言:目前,有谁能说清楚在全国这些真正具有民间色彩的组织到底有多少?哪些组织是有民间本色的?哪些组织是从以往政府部门转换过
来的?一个省、一个市、一个县区里有多少这样的组织?仅就温州商人而言,在全国各地的温州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有多少?可能谁也说不清,这就是目前中国商会和各类行业协会在中国存在的一个现实。
笔者就此问题,专门跑到一个省里,省商会的会长给笔者的回答也是说不清,同时会长告诉笔者,在省里,办各类行业协会的是多方出头,很多是行政部门直接就挑头办会了。不能不承认,抢占“山头”、打着为中小企业服务旗号的现象,是各类商会、行业协会快速发展中的一个现实。仿佛是谁先抢占了,就归谁了似的。
这里不排除有的是出于一个很好的出发点。但好心,常常不一定就能做出好事,不一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事情,我们不能吃了苦头,再重新吃“后悔药”,更何况又没有这样的“后悔药”可吃。
也就是在几年前,各地在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热潮”中,有的省份和市、区、县,相继成立了民营企业局和中小企业局。仿佛成立了“局”,就表明对发展民营经济是如何的重视。本报对此举当时就明确表明了价值取向:设局之日,就是民企倒霉之时。这话让设局的领导听起来的确不顺耳,但想靠管理国有企业的办法来管理民营企业,这实在又是滑稽可笑,未免太天真了吧。
据了解,有的“局”,就是过去乡镇企业局的翻牌,有的是政府在机构改革时,在定编后由“剥离人员”新成立的一个机构。“局”成立了,政府和领导“皆大欢喜”。一方面,表明该地区政府和领导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为领导在机构改革的难题上解了套。真不知这是谁的“首创”。可谁知民营企业叫苦不迭,很多民营企业家面上又不能不说是为民营企业办了一件好事,因为“局”代表的是政府,谁又愿说个“不”字呢?
看看眼下的行业协会,有多少是从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转过来的呢?没人能说清楚。这些组织有的是做得比较好的,这一点不能否认,但有多少是这样的呢?大都“戴着市场的帽子,舞着政府的章子,坐着行业的轿子,拿着企业的票子,供着官员兼职的位子”。有多少行业协会还是“官味”过浓,有多少仍是一半是官方的“二政府”,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下家”。
各级商会、各类行业商会、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等组织,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产生而产生的,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也是维护正当市场竞争和有序市场的社会组织形式,是整个市场经济运行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中间环节。它比政府更接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私营企业),更熟悉、了解、掌握工商企业界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能够在政府的利益与企业家的要求之间做出平衡。而市场经济越成熟越发达,市场经济体制越健全越完善,就越需要商会等民间组织发挥其中介的作用。而这就决定了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属性:民间性和独立性,这是由市场与社会需求所决定的。
民间本色、民间色彩,尤其是各类行业协会(工商联还有其两重性、两种角色),应该是企业的“娘家人”,与企业血脉相连,维护的是企业的利益。是企业自己按照自下而上逐级选举而确立的组织,运作机制是民间化的,经费是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为会员企业代言,为会员企业服务。
是否是以“民”为本,是衡量各级商会、各类行业商会、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等组织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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