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省尝试化解煤电恩怨 互相参股实现煤电联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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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 01:00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记者 谭力新 见习记者 毕诗春 “国电”与“龙煤”联袂共舞“计划”与“市场”巧妙结合 由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带来的对电力的庞大需求,使得近年煤炭生产企业和电力企业的矛盾日渐突出。然而,煤电经营一体化却破解了这种僵局。近日,东北地区最大的煤炭企业
中国的电力结构中,超过70%是靠煤发电的火电;煤炭产量中,超过60%用来发电。由于煤炭业改革先行一步,市场化程度较高,煤炭企业拥有相对自由的定价权,而电价的升降依然受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导致业界所称的“市场煤”与“计划电”的矛盾愈演愈烈。而“国电”与“龙煤”在黑龙江携手共建煤电基地,却巧妙地解决了煤电的矛盾,煤电经营一体化不但关系到两个行业的有序发展,更对国家的能源战略、对国民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据介绍,黑龙江省煤电一体化项目,初步规划在双鸭山七星河南建设年产1500万吨煤矿,在双鸭山大合镇建设年产500万吨煤矿;同时配套建设400万千瓦坑口电厂。项目预计总投资231亿元,年产值78亿元,年缴税13.4亿元,年利润14.6亿元。为了发挥合作双方的各自经营业务优势,煤矿项目由龙煤矿业集团控股,国电集团参股;电厂项目由国电集团控股,龙煤矿业集团参股。 此次两大集团签约的煤电一体化项目,将以煤电、煤焦、煤化工为重点,本着不断延长产业链条发展战略进行合作。 据有关人士向媒体透露:黑龙江省现有煤炭生产能力9000多万吨。受国有体制和结构性矛盾的困扰,长期分散经营使得四大煤矿互相压价销售,抬价采购。39个矿井中有一半以上经国家批准破产,全员劳动效率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2003年企业亏损3.5亿元,到2004年重组前已经资不抵债。为从根本上摆脱这种困境,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果断做出决定,对四大国有煤矿进行改制、重组、改造,将分散经营、各自为战的四大国有重点煤矿的资源合理配置,成立区域性大型煤炭集团,提高整体竞争力。该省大胆实施组建集团与战略性招商同步,优良资产重组与煤矿破产同步,分离辅业和分流安置人员同步,搭建平台上市融资与打包处置债权股权、卸债减负同步推进的战略。 有关专家认为,要解决煤电之间多年形成的恩怨纷争,应该以互相参股的形式实现煤电联营,比如国家应当出台政策鼓励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联合建立坑口电厂,这样还可以起到平衡行业间利润的作用。此次两大集团在哈尔滨签约的煤电一体化项目,为化解多年来两家的矛盾起到了良性催化作用,这一举措颇具前瞻性和代表性,也对有关部门提出了挑战。因为按照有关规定,煤炭和电力是两个不能互相进入的、壁垒森严的行业。鼓励电力企业投资煤炭业,让煤电经营一体化,是破解煤电矛盾的一剂良药。能源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保证煤、电、油、运的畅通运行,不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和指令,也需要适当运用市场的手段。此次黑龙江煤电一体化经营设想的实施,是“计划”与“市场”的巧妙结合,是打破垄断的崭新尝试,并有可能催生出若干个占据煤、运、电等整个行业链条的特大型能源集团。这对我国的能源安全、对节约能源、对环境保护、对国民经济发展都将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此次两大集团的携手共建,将形成巨大的合力,对黑省借机打造煤电一体化“航母”奠定了牢固的基石。双方共同开发建设大型煤电基地,实施煤电一体化战略,使作为一次能源的煤就地转化为二次能源,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缓解了资源压力,对于中国目前实施的“北电南送”工程的顺利实施,将具有深远意义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