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专家学者还在为解决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开“药方”时,一些非官方的医疗纠纷分析、咨询、调解服务专职机构已在沈阳市悄然“试水”。它们运行状况如何?各方反应如何?
医大老专家尝鲜新职业
一个月前,一个写有“沈阳××医疗信息咨询中心”的牌匾挂在了沈阳市和平区的一
座高楼内。该中心对外宣称可以按照医疗结果或案例,根据法学法理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方面的分析指导,以使医患双方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巧妙化解矛盾。
“我们可以提供医疗事故如何分级分等、如何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我们面对的不仅是广大患者,医疗单位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如果遇到棘手之处我们也可以提供咨询服务。”该中心负责人称,一些医务人员经常处理医院的医疗纠纷。医疗纠纷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医患双方医疗信息不对称,双方分歧较大继而矛盾激化。而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一些条款体现了一种行业保护的意识。医疗纠纷越来越多,不能回避它,应该正确对待。所以今年年初,沈阳有人开始萌生了办帮百姓分析解决医疗纠纷的民间专职机构的想法。”
百姓叫好卫生部门质疑
其实,目前类似的民间医疗纠纷咨询服务机构在北京、成都、上海等地已经出现,在沈阳市,也不止一家机构开展这项业务。那么,各方对民间医疗纠纷咨询服务机构如何看呢?
一些市民对这一民间医疗纠纷咨询服务机构叫好。“有了这样专业的服务机构撑腰,那些医院再想唬咱可唬不着了!”
但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则对此表示质疑和担忧:“这种服务机构的确迎合了社会需求和市场需求,但它属于一种新行当,并不成熟:它不是纯公益事业,难免不费尽心思帮患者挑医院的毛病;其次,民间机构自己组建的专家团毕竟不同于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专家,很难保证其权威性和公平性,而且民间服务机构提供的结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证据被法院采信。”
《市场报》 (2005年09月12日 第十三版)
作者: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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