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打赢反倾销狙击战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09:2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8月4日,国家商务部认定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在中国存在倾销,并认定日韩企业最高倾销幅度高达144.86%。 根据近一年来的调查结果,国家商务部初步裁定:在该反倾销案调查期内,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存在倾销。并认定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分别为:日本所有公司144.86%;韩国公司中的大象株式会社为25.27%;其他韩国公司为144.86%。据了解,日
商务部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05年8月4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韩国的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点评:由广东企业星湖科技提起的倾销调查案件在经过近一年的调查后可谓初战告捷,这是中国企业在食品添加剂行业发起的第一起倾销调查,其过程和结果对于由于加入WTO而面临国外企业正面、激烈竞争的国内各产业来说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而且,在中国出口产品频频遭遇国外反倾销调查的同时,中国企业在国内打赢倾销官司,也给国内企业如何运用好“游戏规则”上了一课。(施建 赖丹花) (子琦/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