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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外汇资金可投资境外股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04:17 重庆晨报

  据新华社电中国保监会11日对外宣布,保监会于近日颁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外汇资金允许投资中国企业在境外发行的股票。

  《细则》明确规定,保险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股票,只限于中国企业在纽约、伦敦、法兰克福、东京、新加坡和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在投资比例上,最高可达到国家外汇
管理局核准投资付汇额度的10%,投资单一股票最高可达该股票发行总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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