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外汇资金获准海外炒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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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02:02 东方早报 | |||||||||
保监会近日颁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允许保险外汇资金赴海外投资股票、货币市场基金等。《细则》的出台,标志着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步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细则》明确规定,保险外汇资金可投资中国企业在境外发行的股票,并允许投资结构性存款、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货币市场基金等成熟投资品种。在此之前,这些
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负责人表示,《细则》的出台,是保监会支持国家汇率改革,推动保险资金运用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培养保险资产全球配置能力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保险外汇业务持续增长,目前保险业外汇资产已超过100亿美元。这主要来源于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三家保险公司海外上市募集的资金。 今年7月的汇率改革对保险业提出新挑战。人民币兑美元升值2%,给持有总额达31亿美元外汇资金的中国人寿带来约5亿元人民币汇兑亏损,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十分迫切。 作者:早报北京专稿 艾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