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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有新国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 12:27 今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季 通讯员质宣)消费者对食品需求的日益增长促进了我国食品工业的发展,为了更好地让食品标签与国际接轨,国家标准委修订发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据了解,新标准对于消费者普遍关心的利用产品名称混淆食品真实属性,欺骗消费者的问题、防腐剂(包括甜味剂、着色剂)具体名称标注问题、特殊膳食用食品营养成分和能
量标志问题等做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食品标签的真实性。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将对规范我国食品市场,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日前,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对两项国家标准进行了广泛宣讲,使生产、经销企业和检验机构等对新的食品标签标准有了基本的了解,为标准的按期实施做了准备。为有效实施新标准并减少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由于旧食品标签储量过大,无法在标准实施日期前使用完毕而造成损失,根据国家统一安排,2005年10月1日前生产的预包装食品且标签符合老标准,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部分预包装食品标签库存量较大的企业,可在9月15日前向所在质监部门提出延长使用期限的申请,经核准后报国家标准委备案,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但最终期限不得超过200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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