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一拥有“许可证”的环保型含铅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吃不饱”,全年仅开工20天;其它“土法炼铅”小企业却开足马力生产,日进斗金
铅酸电池被我国环保部门列为“危险废物”,随意处理废电池中的酸液、铅会严重污染环境,甚至诱发儿童恶性肿瘤。然而,总投资6500万元、技术和工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拥有上海惟一一张政府“许可证”的环保型含铅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全年的开工时间仅有20天,实际处理量不到设计能力的1/13。
与此同时,每年有数百万吨报废铅酸电池被“破烂王”们私收、偷运,流向外
地……
2001年,这家厂取得了“上海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长期)”,成为上海惟一一家合法的专业从事含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环保型企业。
记者近日来到上海飞轮厂实地采访时却发现,偌大的厂区出奇安静,机器不转、马达不响、烟囱不冒烟。车间内空无一人,几十只废铅酸电池堆放在角落里。“其实一年中的绝大部分时间,车间都处于停工状态。”顾秀峰说,目前工厂一年能够收集到的废铅酸电池只有3000吨左右,按照4万吨的年处理能力计算,只够用20天。
根据原先循环利用的设计方案,废电池处理所得的再生铅还可作为原料进行精炼,生产出附加值更高的铅合金,但现在工厂不得不花钱从市场上购买矿铅。“一套破碎分选机花了100万美元,冶炼炉花了350万美元,机器不用锈得特别快,每年的维修保养费就要近80万元。”
“土法炼铅”抢走含铅废弃物
事实上,随着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产业的不断发展,近年来上海的报废铅酸电池正快速增加。以电动自行车为例,目前上海每年大约新增电动自行车80万辆,一组铅酸电池的重量为12.6公斤,使用寿命为1-2年。照此计算,仅电动自行车一项,申城每年报废的铅酸电池就超过30万套,重量达4000吨,而上海飞轮厂每年回收到的报废电动自行车铅酸电池仅有一两百吨。
“上海每年报废的绝大部分废铅酸电池处于非受控状态,被个体户、‘马路游击队’私自收购、随意转移,流向外地的土法炼铅点。”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余世光告诉记者,经济利益驱动、缺乏政策约束是导致环保“正规军”难敌“破烂王”的重要原因。一些无证小厂、个体商贩钻政策的空子,不开增值税发票,偷漏税;“马路游击队”上门收购,3只一组的电动自行车废电池开价50元左右,一组汽车废电池能卖25元左右;而上海飞轮厂等正规环保型企业,由于回收冶炼与污染控制设备运行成本较高,收购价格明显缺乏“竞争力”。
“‘土法炼铅’的利润很高,其生产成本仅为有环保处理装置的专业厂家的30%左右。”余世光介绍,废铅酸电池中铅的含量约为60%,加上铅价不断上涨,如果年回收处理量达到5000吨,利润可达100万元。但“土法炼铅”对环境的破坏力很强。不少小冶炼厂采用国家早已明令取缔的落后工艺设备从事铅矿粉冶炼,产生大量有害废气、废水、废渣,且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在一些小冶炼厂较为集中的区域,当地儿童的每毫升血铅值超过300毫克,有的甚至达到500毫克,数倍于国家颁布的血液含铅安全指数,导致严重铅中毒。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赵国通表示,目前我国对于报废铅酸电池的回收、利用还没有专门的立法及规定,再生铅行业仍处于无序竞争状态。大部分废铅酸电池的拥有者,如拆车厂、汽车维修厂、蓄电池制造厂、蓄电池经销商等缺乏责任约束,他们注重的是废电池的剩余价值,大多不愿考虑如何环保处置,而是一卖了之。
打击末端,还是治理源头?
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处置的混乱局面,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早在2002年,上海环保部门就对废铅酸电池的回收利用管理问题专门进行调研,并撰写了厚达数十页的调研报告。
“铅酸电池目前在工业、民用等领域应用十分广泛,管好铅酸电池的关键,在于怎样把回收处理环节的污染降到最低。”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余世光分析说,要改变废铅酸电池回收处置的失控状况,不能仅仅依靠对无证小厂、个体商贩的私收、私拆等行为进行打击,更重要的是从源头上加以治理,建立和完善生产者责任制。
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废旧物资行业协会秘书长黄建清认为,铅酸电池回收利用是危险废弃物回收再循环利用的一个经典例子,如果回收得力、处置得当,将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并产生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参照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可尝试通过制订相应的政策法规,在“蓄电池生产厂家——整车生产厂家——经销商——消费者”链条中,建立一种环环相扣的“废铅酸电池回收责任制”。
具体而言,整车生产厂向蓄电池生产厂购买电池时,必须交纳相应数量的回收来的废电池,否则蓄电池厂应拒绝出售。同理,经销商购买新车、消费者更换新电池,也都应当向上一环节交纳相应的废电池。最终,由蓄电池生产厂家负责统一交给具有专业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处置,形成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处置的“闭路循环”。
发达国家除了在法规上严格控制外,政策上也给予相应的优惠。不少国家向废铅酸电池处理企业提供收集整理费、运输费,并按生产产量补贴环保处理费,使再生铅企业能够获得一定的利润回报,鼓励再生铅行业加大对技术、环保、规模的投入。专家建议,我国应尽快改变当前正规再生铅企业赋税较重的问题,同时严厉打击小冶炼厂、小回收厂不开增值税发票、偷逃国家税收的违法行为,为再生铅行业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市场报》 (2005年09月09日 第五版)
作者:新华社记者 俞丽虹 陆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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