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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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 05:5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现公司接《自治区国税局关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新国税办[2005]344号)及《石河子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石国税办[2005]125号)文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3号),经审核,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客户服务中心技术支持系统、石河子电力系统综合技术支持系统等2个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符合该规定,该项技改项目应抵免企业所得税6,565,808.26元,其中:2003年316,633.60元,2004年4,643,377.06元,2005年1,605,797.60元。该金额可用于抵免5年内新增的所得税。因此该事宜将使公司2005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增加6,565,808.26元。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8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