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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刻录CD专利费定为2.5美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 12:02 京华时报

  作者: 张艳来源:

  本报讯(记者张艳)昨天,就可刻录CD光盘专利费问题,中国光盘企业与飞利浦进行的相关谈判终于在第二天达成了一致的专利费价格———中国企业生产的每片可刻录CD光盘将向飞利浦支付专利费2.5美分。这比当初双方谈判的底价每片2.75美分降低了0.25美分。

  参加此次谈判的中国音响协会光盘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王勤表示,尽管专利费谈判今天将进入第二阶段———就付费方式进行磋商,但他预计双方很难在短期内达成共识。

  据介绍,中方与飞利浦此番谈判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确定专利费价格,第二阶段则为确定付费方式,而第三阶段则为历史问题处理。据王勤介绍,目前,通行的付费方式有生产企业交纳和销售商交纳两种,中方倾向后一种付费方式。尽管两种付费模式最终费用均由生产企业支出,但后一种付费方式将减少生产企业整个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压力。此外,在目前双方达成的专利费率水平下,中国企业生产可刻录CD光盘的利润所剩无几甚至可能亏损。佛山市南海明珠影音公司副总梁少齐表示,目前中国企业生产的可刻录CD光盘出口价格是9.5美分左右,不包括2.5美分专利费的生产成本为9美分上下,利润空间只有0.5美分。之所以如此,有企业代表抱怨说,中国企业一拥而上地投资导致相关产品价格的利润空间快速下降。

  飞利浦方面则更倾向生产企业交纳的付费方式,因为这种付费方式收款及时、省去与众多销售商打交道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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