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企业仍可使用“双黄莲蓉”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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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 09:05 南方日报 | |||||||||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逸晴)今年年初,香港荣华公司抢注“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商标并公示一案引起公众哗然,如注册成功,那么荣华将享有上述商标的专有权,其他月饼生产企业将不得在包装上随便使用“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字眼。此事进展如何?是否对当下的月饼生产和销售企业构成一定影响?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商业联合会维权委员会获悉
按照商标法有关规定,只要“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商标未被最终裁定“核准注册”,香港荣华饼家公司就不享有上述商标的专有权。亦即在上述商标获得最终核准注册的裁定前,尚不会对国内月饼生产或销售构成影响,各有关企业生产或销售月饼过程中使用“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商标或标识的,将不被认定为侵权行为。(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