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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争议有了对话新平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 02:23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9月7日讯(记者甄真)今天,市工商局合同争议调解中心正式成立,为合同争议当事人构建了重新对话的平台,工商部门将依法进行行政调解,通过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指导和建议等,使合同争议当事人达成新的谅解,形成能够履行到位的新合同。

  据市工商局新闻发言人陈立智介绍,工商行政部门将在坚持双方自愿、公平公正、依法调解原则的前提下,履行以下承诺:一是便民调解。在市局和12个分局设立两级调解中心
,在全市142个工商所设立调解站,每个调解中心和调解站均配备1到3名调解员。合同当事人可就近提出申请,简单的合同争议可随时调解或就近调解。二是无偿服务,不收任何费用。三是为当事人保密,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凡是自然人、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及其它经济组织相互之间发生的以实现一定经济目的为内容的合同争议,当事人各方均同意由工商机关进行调解的,都可以向调解中心或就近的调解站提出书面申请。

  据了解,合同争议调解成功,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据工商机关的《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义务;调解不成的,可就地申请转入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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