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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秀敏去了 明星广告咋不去(热点关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10:49 人民网-市场报

  编者按:

  4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提出,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属于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泥沙俱下,问题多多。对明星广告,无论明星、还是厂家,都要小心翼翼,有所为、有所不为,深怕一不注意,踏入雷区,毁了自己!

  首先要说明的是,笔者对著名的表演艺术家高秀敏老师,是极其喜爱和尊重的,她的英年早逝,令笔者心痛不已。此篇文章亦没有对高秀敏老师丝毫的不敬之意,只是看到由她代言的某补血产品的电视广告,在她逝世后仍在播放,笔者深感不解,就此问题谈谈关于明星代言医药产品的方方面面。

  明星代言

  风险总是不期而至!

  2005年,某品牌的××补血颗粒产品,聘请了三位极富人气的明星做代言,并在全国各大电视台进行大力度投放,这三位明星就是李湘、高秀敏老师和邓捷。这则广告片对此产品的销售拉动,不可小视,她们正好分别代表了老、中、青不同的年龄段、不同市场的女性,同时又通过极具诱惑力的广告语,表现出产品的三大主要功效。这条广告片一经播出,业界的很多同行都惊叹:“这个广告片有力度”!笔者在进行市场调查时发现,众多选购此品牌××补血颗粒产品的消费者,都对此广告片印象比较深刻。2004年该产品销售的增量遇到一定的瓶颈(至少在成熟地区),基于此,厂家也希望这条很“猛”的广告片在2005年的补血市场,发挥巨大“拉动”作用!但是就在这个产品销量增长,就等发力再上一台阶的关健时刻,传出了一个令所有人都没料到的噩耗,著名的演员高秀敏老师在长春家中因心肌梗塞去世,年仅46岁。消息一出,如睛天霹雳。我们在惋惜高秀敏英年早逝的同时,也不禁为由她代言的××补血颗粒捏了一把汗。想必此种情况,厂家也是始料未及,缺乏应对经验。因为,就在高秀敏老师逝世的这几天,笔者还在电视上看到此条广告片。××补血颗粒主要功效就是补血,而高秀敏老师的逝世,会不会让消费者产生一些不良的联想呢?企业的前期投入和工作打了水漂不说,现在摆在厂家面前的,也只有两条路,要么停播重拍一条,要么删减后续继播。无论哪一种都会耽误时机,影响产品的销售。甚至很有可能会使企业元气大伤(××补血颗粒一直是此品牌厂家的主导产品之一。据年报显示,此厂家2003年完成工业总产值58319万元,销售收入101857万元,实现净利润8209万元,其中××补血颗粒实现销售收入21015.75万元,实现利润12918.38万元,占其医药工业主营业务利润38253.40万元的33.77%)。

  明星代言

  为什么会有风险?

  其实,自从李默然先生开明星广告的先河以来,明星广告就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尤其是医药产品,翻开报纸,打开电视,你每天都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明星们,笑容可掬、仪态万方地向你推荐产品。无可否认,明星代言能极大的促进产品的销售。否则,也不会有厂家花成百上千万去请明星代言了,但是,明星代言也是一把双刃剑。耍得好,皆大欢喜;耍得不好,大家一起遭殃。可很多人都只是看到了这把剑能辟开市场,而没有看到这把剑也能伤到自己。至少有以下两个方面,会让明星广告伤了自己!

  1.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从某种意议上来说,明星是没有隐私的。他作为消费者的意见领导,一言一行都被媒体暴光于大众的“火眼金睛”下,一但明星本身出了问题,再经媒体的夸大,惹恼了消费者,请他代言的企业就要为代言明星的负面影响埋单,而且负面影响的时间甚至远比代言时间长。

  2.虚假违规,惹人质疑。

  有些明星,在对商品的性能和功效没有亲身体验、没有调查甚至未做基本核实的情况下,完全按照广告制作商的要求,言之凿凿地向大众宣传产品的神奇作用,客观上成了一些不良商家的“吹鼓手”,即坏了代言的品牌,又毁了自己的名声。北京新兴

医院的违规广告,早被数家媒体暴光,广告片中唐国强老师言真意切地告诉观众:“如果您还没去过新兴医院,请不要放弃要孩子的希望。”不知道惹得多少观众信以为真。可实际效果如何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唐老师的声誉受此拖累不浅!北京新兴医院的名声也算是臭了!“高钙片”的广告,在网上被评为十大恶俗广告。李丁老爷子有没有吃过“高钙片”谁也不知道,但他非把“水果味”说得那么肯定,而且还肯定地告诉观众“一口气上五楼一点儿不费劲”。“一天一片”连怎么吃都给观众规定好了。可是,“药和
保健品
能每人都吃得一样吗”———消费者可不是傻子。

  4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提出,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属于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如何规避

  明星代言医药广告的风险?

  泥沙俱下明星广告可谓问题多多。无论明星还是厂家,都是小心翼翼,有所为、有所不为,深怕一不注意,踏入雷区,毁了自己!那么如何有效规避明星代言广告的风险呢?笔者有下面几点不成熟建议,拿出来与大家一起商榷。

  1.门当户对,合适才好。

  医药企业,一定要选择符合企业风格和产品定位的明星。在前期选择明星时,就应在那些公众形象阳光、身体健康、正面的明星中寻找。因为医药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代言人必须具备三个特性,一要匹配产品,二要具备可信度,三要有亲和力。所以,品行不端的明星不用、绯闻不断的明星慎用、健康不稳定的明星忌用。同时,在后期签约的时候一定要约定,如果明星在受聘期间发生有损企业形象的事件或言行,明星应对此承担责任甚至作出赔偿。以免出现因明星的个人问题影响到代言形象。当然,只要找到门当户对的代言明星,并精心制作广告,效果一般都是不错的。

  2.使用有度,防止“泛”化。

  选明星,当然要选那些正当红的明星。企业选代言人不是“超女”造星,就是要靠明星的名气和影响来提升品牌和销量的。所以即便是弱势品牌,也不要找过期的廉价明星,因为这不仅不能达到聘请明星的目的,反而会给品牌造成一种没落的印象,搞不好反倒为“他人做嫁衣”,捧红了过气明星,没落了产品。

  3.精打细算,成本为先。

  新产品上市期,可借助明星的名气扩大影响。比如“亿利甘草良咽”咽喉含片,请葛优、吕丽萍演绎的幽默广告,就取得很好的效果。而品牌在市场上已有相当的知名度,包装、渠道都已相当稳定成熟,消费者也已比较认可时,就不一定要用明星了。婷美运用邻家女孩倪虹洁,大红大紫之后,又花数百万,聘请香港巨星张柏芝及日本老牌巨星中野良子做代言,可其效果并不如前,此教训令婷美否决了再花千万元巨资请韩国当红明星做婷美“热恋”暖卡内衣品牌代言人的计划,只花百分之一的代价改请了一位印度美少女Henry。结果,作为保暖内衣后来者的“热恋”暖卡内衣的销售超越了不少大牌明星代言的产品。

  最后,笔者还要唠叨一下,明星再大牌也只是一片烘托品牌的绿叶,他的作用就是服务产品、提升品牌。可要达到这个效果,不但需要借助明星本身的魅力,还需要独特的创意、完美的制作、精准的投放。有些企业是能花得起大价钱请大明星,能不在乎烧钱在全国范围各大电视台投放,可就是舍不得花点小钱来制作。由足球明星罗纳尔多任代言的金嗓子喉宝广告片,画面制作粗糙、情节毫无创意可言不说,笔者就一直纳闷,这位用脚踢球的先生,与咽喉何干?

  (作者为上海灵诺策划传播机构资深顾问,拥有多年医药行业咨询经验。)

  《市场报》 (2005年09月07日 第九版)

  作者:马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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