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巨额不良贷款问题的“棘轮效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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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10:02 中国经济时报 | |||||||||
周常生 我国的不良贷款问题已经成为妨碍金融深化、拖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心腹之患。经历年处置,仍然有4.5万亿不良贷款亟待处置。这些不良贷款渗透在整个经济领域,形成原因复杂,集中沉淀了我国多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诸多矛盾和利益冲突。
不良贷款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其衍生的“棘轮效应”。广义的“棘轮效应”,是指经济活动中某种行为惯性趋势的不可逆性。就像前进中的“棘轮”一样很难逆转。我国不良贷款问题的“棘轮效应”正在通过复制、传导、波及、扩散、感染和挤出机制,自动地放大自己,转嫁最终损失。 ——复制效应。2000年我国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不良贷款余额为27439亿元。剥离13939亿元后,余额为13500亿元,但截止到2004初年按四级分类为16967亿元,增加了3467亿元;按五级分类则高达19880亿元,增加了6380亿元。由此可见,形成不良贷款的机制仍然在惯性地催生不良贷款。这表明,国家采取剥离、注资、“双降”和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及“道德劝告”的成效并不明显。 ——传递效应。由于隔离本身不能形成抑止创造不良贷款背后“道德风险”的约束机制,创造不良贷款的机制迅速传递到不良贷款剥离上。从2000年到2005年三次大规模的剥离都有趋同的特征:一是在呆滞类和可疑类中裹进事实呆账和事实损失类。财政部曾认为2000年剥离的不良贷款可回收4000亿元,由于呆滞贷款中事实呆账高达3987亿元,仅此一项就形成非处置损失1156.1亿元,不良贷款初始评估确值的安排也随之流于形式。随后的两次剥离,可疑类同样掺杂了大量的事实损失。二是从多层次的监管检查结果看,剥离前粗放处置,折分剥离、张冠李戴、擅自释放担保权、擅自出具破产意见、擅自豁免或打折、剥离期间放弃维权弄、重要凭证缺失、伪造或销毁凭证等问题开始逐渐暴露出来。剥离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不仅造成非处置损失,而且稀释了国家投入巨额清算资金的实效,增加了处置难度。“棘轮效应”在剥离过程中传导的原因是持续的宽容政策导致没有明确的“游戏规则”和彻查问责。 ——波及效应。通过剥离把形成巨额不良贷款责任事实上一笔勾销,带来的“豁免”惊喜,也鼓励了债务人转嫁债务危机的热情。债务人作为既得贷款受益人从中看到了新的免责机会。从理论上说,自1999年到2004年,企业和城镇居民的存款年均分别在以16.85%和13.78%的速度增长,偿债不是没有相应的支持空间,然而剥离前后,通过各种手段逃废债的现象则掀起了前所未有的高潮。据初步统计,2000年末,仅在工农中建交五行开户的改制企业62656户,经过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认定的逃废债企业有32140户,占51.29%,逃废银行贷款本息1851亿元。 ——示范效应。创造不良贷款机构的治理模式是伴随着不良贷款一道剥离的,当创造不良贷款银行的治理模式复制到处置不良资产机构时,形成不良贷款的原因也必然就是处置不良资产出现问题的原因。国家审计署共抽查审计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的5544亿元不良金融资产,共查处各类违规、不规范问题和案件线索金额715.49亿元,问题发生率为12.9%但抽查的资产金额仅占四家公司处置金额的67.70%,仅占不良资产现持有额的17.63%。抽查的范围有限,基本没有涉及不正当行政干涉、债务人违约逃废债、法律环境以及公司治理的深层次问题。 ——寻租效应。出现不良贷款“棘轮效应”的动力源泉是因为其中隐含着一个潜在的“公理”——损失都是国家的,它原本就归无所属,所以,理性的经济人会积极地参与到“免费盛宴”中来,利用“游戏规则”缺陷寻租。剥离过程中的第一桶金寻租成功后,在既定政策引导下,不良贷款处置诉讼靠代理,尽职调查靠律师、资产转让靠拍卖行、定价靠评估现象实际上是对现行政策效果的折射。这种既增加处置成本,又孳生衍生风险的情况,在程序上是依法合规的。不仅如此,在“没有外资参与,中国的不良资产处置将不可想象”舆论诱导下,一些外商的投机行为也显现出来。据初步统计,截至2003年末,资产管理公司总计转让给国外投资人825.27亿元不良资产,回收现金25.32亿元,其中向外资出售回收10.7亿元;合作处置396.88亿元,已回收14.63亿元,平均回收率仅为3%。这样的处置结果是,整体回收率远远低于20%的平均水平。 ——挤出效应。巨额不良贷款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指导政策的屡屡失误。处置不良贷款指导政策规定的时间期限和激励约束不当,同样是造成不良贷款回收率持续走低和专业化处置尽快终结的挤出效应。处置不良资产除了依靠企业内生的偿债能力外,还需要有足够的市场吸收能力。从历年不良资产转让情况看,市场年均形成的吸收能力,与期望的回收率大相径庭。这是“更加市场化”的必然结局。其结果是使不良更加不良、专业化处置被加快挤出。因为在规定的处置期限内和考核机制的鞭策下,资产公司别无选择,只能尽快把不良资产转让出手,可是,大量的债权转手到社会不同利益群体后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了结,仍然处在悬浮状态。 ——扩散效应。棘轮效应还加剧了处置不良资产的边缘化倾向。在美国模式的影响下,原本是简单的债务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复杂化了。通过让渡利润空间转让资产,总体上并不是提高了资产变现率,而是降低了资产变现率,增加了国有资产的损失。国家审计署的现场审计已经揭示出:大量的不良资产虚假评估贬值,暗箱操作贬值、内外勾结贬值,低价回购贬值。转移到非专业化社会机构、企业、团体和个人手上的债权,再通过极不规范的方式转手牟利而且避开了处置监管,这不但无助于社会信用体系的重建,而且很大程度上给鲸吞国家利益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我国大规模的不良资产处置还刚刚拉开序幕,如果不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良贷款衍生的棘轮效应问题,当向下调整的周期出现时,“棘轮效应”的累积能量就会破坏性地爆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