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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交易所发布股改指引 股改全面铺开在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08:27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王轲真)昨日,深沪证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联合发布实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格式指引》,将股改试点中总结出的经验规范后予以推广。专家认为,这意味着股改工作全面铺开的技术条件已完全具备。

  两项《指引》对保荐机构、上市公司董事会进行股改的操作流程予以了明确。保荐
机构应当根据证交所的统筹安排,通知有关公司董事会在指定时间向证交所提交改革方案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证交所要求,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的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当日指数计算。

  作者:记者王轲真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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