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法律专家达成共识 打击腐败犯罪必须进行国际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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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05:5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北京消息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上透露的信息显示,自2000年至今,我国检查机关共查处了包括省部级高官在内的腐败分子20余万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王建明在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上表示,中国打击腐败犯罪决不含糊,但有效打击腐败资金转移、腐败分子外逃等活动,需要各国合作建立全球反腐合作机制。
据公安部提供的资料显示,到去年年底,中国外逃出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其中多为贪官)尚有500多人,涉案金额高达700亿元。 武汉大学法学院马克昌教授说,为打击形势依旧严峻的腐败现象,中国从立法、司法、国际合作等多个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他说,中国不但修改、完善了有关腐败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立法,还在中国检察机关专门设立了负责立案侦查、起诉涉嫌腐败犯罪案件的反贪污贿赂局,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还专门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为有效惩治腐败犯罪,中国亦非常重视反腐败的国际合作,积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推动该《公约》早日正式运行,还采取了包括司法协助、引渡、与国际刑警组织合作等在内的一系列措施。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已取得明显成效。 国内外法律专家在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上达成共识,认为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沟通、信任和谅解。 专题主席、美国密西西比州克利夫兰市律师本杰明·格里非斯说,腐败已经发展成一种全球化的犯罪行为,一个国家无法独立承担反腐败的任务,必须进行国际合作。美国世界法学家协会通过法律实现和平中心副主席理查德·布兰姆说,只有通过沟通取得相互信任以及谅解,才能使反腐败的国际合作顺利地开展下去。布兰姆认为,腐败是一个受经济、政治、税收、历史传统等诸多因素影响的问题。在投入资源、财力,完善法律、教育,进行有效监控等多方面努力下,腐败行为会得到有效的控制并显著地减少。他表示,国际间的反腐败合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只有通过沟通取得相互信任以及谅解,才能使反腐败的国际合作顺利地开展下去。 与会专家认为,腐败现象已成为许多国家共同关注的一种国际公害。腐败犯罪越来越呈现出复杂化、组织化、国际化的趋势。面对日益突出的外逃、外流,加强打击跨国腐败犯罪合作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但是因各国法律的不同,在反腐败国际合作中容易引发分歧,需要在各方可接受的底线基础上寻求法治化解决手段,扫清反腐败国际合作的障碍,落实反腐败的法律规定,进而在全球范围内有力打击腐败犯罪。 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于1977年制定了《反对海外腐败行为法案》,禁止本国公司在海外业务活动中向外国官员行贿。国家间和全球性的反腐败合作机制建立的标志性事件是一系列国家间和国际组织先后表明他们反对跨国腐败行为的态度,并积极致力于建立各种合作机制。 作者:记者 周?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