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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理赔纠纷有了新通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12:2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讯记者从省保险协会了解到,日前,省内6家寿险公司老总们共同签署了人身险小额理赔纠纷裁决机制公约,人身险小额理赔纠纷裁决开始在我省试点,这次试点在全国保险业尚属首次,是借鉴英国经验建立的。

  据安徽省保险协会赵秘书长介绍,近年来,安徽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数量逐年上升,2004年安徽保监局共受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投诉37件,比2003年增长了37%。一些从业人员素
质参差不齐,保险公司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业务规模、轻业务品质”的思想,因此带来一些欺诈、误导消费等问题。

  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大多数金额较小。据资料显示,在安徽保监局2004年接到的合同纠纷投诉案件中,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占了51.4%。小额保险合同纠纷带来的小额理赔纠纷成了保险客户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矛盾焦点,主要体现在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或拖延赔付,双方对赔付金额意见不一致等问题。而以往双方发生纠纷又协商解决不了的,只能选择诉讼和仲裁的方式来解决,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现在保险客户和保险公司在发生这样的情况后,只要没有申请诉讼和仲裁的,都可以向保险协会申请人身险小额理赔纠纷裁决,由保险协会根据回避的原则,指定其他保险公司裁决人员来裁决。”据赵秘书长介绍,参与裁决的工作人员都是各家寿险公司核保和理赔方面的精英,能够公正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以便最大限度地维护保险客户利益。

  据他介绍,该机制对于投保人来说还有一个更有利的地方在于,裁决结果形成后,对保险公司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必须执行,但如果保险客户对于裁决不满意的,可以拒绝接受裁决决定,还有另外寻求其解决方式的权利。

  (记者 藕海滨)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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