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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宝典:汇票背书及其拒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11:07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在国际市场上,汇票可以在票据市场上流通转让,背书是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手续,就是由汇标抬头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再加上受让人(被背书人)的名字,并把汇票交给受让人的行为。

  经背书后,汇票的收款权利便转移给受让人,汇票可以经过背书不断转让下去。对于受让人来说,所有在他以前后的背书人以及原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而对出让人来说,
所有在他让与以后的受让人都是他的“后手”,前手对后手负有担保汇票必然会被承兑或付款的责任。

  在国际市场上,一张远期汇票的持有人如想在付款人付款前取得票款,可以经过背书将汇票转让给贴现的银行或金融公司,由它们将扣除一定贴现利息后的票款付给持有人,这就叫做贴现。

  拒付是指持票人遭到拒绝承兑或持票人提示汇票要求付款时,遭到拒绝付款,也称退票。除了拒绝承兑和拒绝付款外,付款人遭遇死亡或宣告破产,以致付款事实上已不可能时,也称拒付。

  当汇票被拒付时,最后的持票人有权向所有的“前手”直至出票人追索。为此,持票人应及时作成拒付证书,以作为向其“前手”进行追索的法律依据。

  (瑞丰)

  (观宇/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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