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将手指往机器上一摁,迟到早退等信息就一目了然。时下,一种被称作指纹考勤机的先进设备正在广州的一些企业和单位流行。与此同时,有不少人对这种指纹考勤机提出了种种质疑:指纹是个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采集并存储指纹是不是侵犯了个人的隐私?如果有人把这些指纹资料拿去用作他用,那可如何是好?
诚然,我们可以理解将指纹签到作为一种考勤手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有自身的优
点:便于管理。然而,借着管理名义的指纹采集(考勤),涉及社会伦理及公民的法律权益问题。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已写入宪法,这是所有法规制度的纲领准则。对于一个企业的管理制度而言就更应当遵守。严格的说,“指纹考勤”用于管理制度,等于为了建立企业的严格制度,却以牺牲企业员工的人格尊严为代价。在法制社会中,首先是一个尊重人的社会,失去对人尊重的创新,违逆人权尊严的制度,是不值得追求的。
另外,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在该法中已经将指纹明确列为人身权利之一。“指纹可以识别身份,具有准确性和唯一性,对个人是有价值的,因此它是有权利的。”而随着相关法案的提交,指纹的采集和使用将有法可依,在人身权利中的“地位”也日趋明显。
从另一个角度说,指纹考勤的推行反映出企业管理者对员工的极度不信任,带有一种很强的“有罪推定”的逻辑。这种防备、威慑式的作法可能会有一时之效,但从长远来看,势必造成员工对管理者心理上的反感、情感上的疏离,不利员工心情舒畅地投入工作,会让员工产生心理障碍。所谓的“高招”不过是“败笔”罢了。(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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