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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霸王条款受争议要修改11月份有望实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 01:06 新文化报

  本报讯 (记者王星子)电信格式合同一直备受争议,中消协也将其列为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而“电信卡过期余额视为自动放弃”被认为最不公平。不过,这些不平等格式条款就要改变了。

  昨日,记者从吉林省通信管理局获悉,从8月30日至9月1日,吉林省通信管理局聘请由省政府纠风办、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吉林大学及社会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士组成专家组,对
省内5家电信企业重新修订的各类电信服务协议分别进行了审议点评,并提出修改意见。

  据了解,各电信运营省公司目前已分别按照本集团公司的电信服务协议蓝本对各自服务协议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吉林省通信管理局纪检处吴副处长说,在这次审议中,专家组着重从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利的角度,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服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省内5家电信企业提交的十余份格式合同和服务协议,从条款内容、订立依据到合同表述等几个方面逐份逐条逐款进行了梳理审议,对其中仍存在的诸如设置企业单方面免责条款,规避用户对电信服务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偏重企业自身利益、对用户有失公平的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各电信企业一致表示将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要求对相关格式合同进一步修正,使电信服务规则更符合市场发展需求。吉林省通信管理局表示,修改后的文本有望在两个月内实施。(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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