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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可经营二手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 11:59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刘芳)酝酿了一年之久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终于出台,并将于今年“十一”起实施,该办法首次明确了外资可以经营二手车。

  《办法》第十一条确认了外资可以从事二手车经营,包括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经纪、鉴定评估在内的全部交易环节均向外资开放,外资不仅可以参股,还可以控股甚至独资。此前,消息灵通的境外投资者对中国的二手车交易已经跃跃欲试,包括日本二手车经纪公
司USS、美国二手车拍卖公司曼海姆(Manheim)在内的多家世界知名二手车交易公司都有意到中国来发展。

  据北京汽车流通协会提供的数字,今年上半年本市共销售

二手车8.97万辆,同比增长41.9%,这一增速是
新车
销量增速的4倍。活跃的二手车交易创造了巨大的市场机会,吸引着包括外资在内的众多投资者。今年4月,由上海协通二手
机动车
经营有限公司和日本昆兰(Quinland)公司合资设立的上海协通二手车经营公司便悄然挂牌运营,成为我国首家合资二手车经营公司。它也拉开了外资淘金中国二手车市场的序幕。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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