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将有法可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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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 03:51 东南早报 | |||||||||
行业自订标准明日起推行 早报讯平板电视售后服务“标准政策真空”有望得以填补。8月31日,苏宁电器总裁孙为民表示,苏宁将联合海信、TCL、厦华等彩电厂家共同建立统一的平板电视售后服务标准,为平板电视普及铺路。据悉,该标准将于明日开始在全国推行。
现行的传统电视机售后服务标准政策为《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这是1995年8月25日国经贸印发关于传统电视的售后条例,其中规定了彩电、黑白电视享受“整机1年,主要部件3年”的售后服务期限。 但是,现行服务条例与平板电视似乎并无关联。该规定表明,等离子和液晶电视并非显像管电视范畴,因此,包括维修范围、维修价格、保修期等似乎都无法可依。 孙为民表示,此次苏宁联合厂商建立的售后服务标准将包括:明确平板电视整机和主要零部件“三包”期限,倡导“平板无忧”的钻石和金牌级服务,钻石级服务为整机保修3年,金牌级服务为整机保修2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陆刃波表示,这一标准只具有一定“可操作性”,不过,由于目前标准混乱,这种努力可以在正式标准出台前净化整个市场,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依据。(壹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