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WTO的相关规则,8月31日是美国对中国部分纺织品作出是否设限决定的最后期限。中美双方为此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紧张磋商。但遗憾的是,由于美国坚持强硬立场,结果双方未能达成妥协。
在此之前,中美举行了旧金山会晤,虽然在一些问题上立场有所接近,但在“部分原则问题上仍存在实质性分歧”:
首先,是基准期的确定。美方一直要求以2004年1月1日到2004年12月31日作为“过去一年”的基准期。但这一年全球纺织品贸易尚处于配额限制,因此中方要求以跨年度的一年期为基准期,如中欧协议确定的从2004年4月1日到2005年3月31日。其次,是未来协议中配额的确定和所能涵盖的产品数量。美方要求中国出口到美国的纺织品增幅应控制在7.5%以内,并认定这一幅度不仅对美方已经对中国“设限”的纺织品有效,而且覆盖将来可能出口激增的产品。中方希望出口增幅能够在15%以上,并对美方的“一揽子”协议持有异议。再次,是期限。美国希望协议期限到2008年,即中国入世议定书规定允许对中国纺织品实施保障措施的最后一年,而中国认为协议期限只能到2007年。
从这些分歧看,中美达成妥协的难度,要超过中欧。但中美之所以仍然坚持磋商,是因为双方明白:谈判破裂,只会导致双输。
对中国而言,如果谈判破裂,不但服装商会受损,而且一年内将可能有10万纺织工人失业。
对美国而言,损失更为严重。据统计,去年中国对美出口90.6亿美元的纺织品,占当年中美贸易总额的5%。而中国国内的纺织品制造企业,在对美出口中获得的利润,不超过整个交易利润总额的10%。其余90%的利润,则归国外服装品牌所有者、美国批发商和进口商了。
例如,今年上半年,中国知名服装企业雅戈尔集团,向美国出口40余万件衬衫,每件衬衫,要经过72道工序,平均成本为7.5美元,但其出口离岸价仅为8美元。而这些衬衫,由美国批发和进口商贩到美国,其零售价,要达到30至40美元一件。
此外,为制造出口服装,中国每年从美国进口大量棉花、面料和纺织设备。去年,中国从美国购进的棉花,价值便达16亿美元。这使中国成为美国棉花的最大买家,为美国棉农和设备制造商提供了重要商机。
因此,如果中美纺织品谈判破裂,不但会给美国批发和进口商造成严重困扰,还会削减美国对中国的棉花、面料和纺织设备的出口。
而且,价廉物美的中国纺织品如果难以进入美国市场,美国普通消费者将不得不因此承担更高的生活支出。
更严重的是,还会进一步扩大中美贸易摩擦。美国如果单方面对中国纺织品设限,那么,中国只能针锋相对,不但将取消此前在农业谈判上所作的让步,而且根据WTO规则,还会采取其他可以采取的报复和保护措施。一旦形成那样的局面,中美经济关系将发生明显倒退。
上述利害关系,美国有关方面是清楚的,为什么还要顽固坚持其强硬立场呢?
根本原因在于:美国想继续维持其在国际贸易中的特殊地位。
所谓纺织品配额制,是美国等发达国家为保护本国纺织业的生产力,于1974年实行的一种限制国际贸易规模的规则,其矛头所向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由于该规则严重阻碍了全球纺织品服装贸易的发展,世贸组织前身关贸总协定达成《ATC协议》,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取消配额制,纺织品服装完全施行自由贸易。
但是,美国等发达国家却对WTO规则奉行双重标准,自己具有绝对优势时,就主张自由贸易,力求打开别国大门;当遇到挑战时,就设限,极力关上自己大门。美国在中美关于纺织品服装的谈判中坚持强硬立场,就是如此。这是强权政治、霸权要求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反映,恰如世贸组织总干事拉米所批评的那样,美国是在奉行弱肉强食的贸易政策。
美国如不从根本上纠正自己的上述错误立场,最终得到的只能是损人更害己的结果。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9月02日 第九版)
作者:王少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