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案”八被告一审有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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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11:1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本报讯8月31日上午,我国首例证券公司因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而获刑罚的案件尘埃落定,法院的一纸判决书宣告了“德隆系刑事第一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八被告统统被判有罪。 重庆中院合议庭认为,被告单位德恒证券公司面向社会不特定的413家单位和不特定的772名个人,以出具承诺书、与客户签订国债委托投资合同、国债购买及托管合同、受托管
鉴于上述评判,法院判处德恒证券交纳罚金1000万元。同时,原公司总裁韩新林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原副总裁郭建伟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新华) (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