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8月31日讯(通讯员陈西利王冰记者郝爱萍)“我是一名企业注册官,依法审核,务求高效……”随着铿锵的誓言,今天,济南市工商局126名企业注册官正式上岗。这意味着过去多人多环节分散式受理审批的登记方式,将逐步被单人独立集中式登记模式所取代,大大简化程序,保证登记注册核准质量。
根据规定,简易的登记注册事项实行一人核准制,即企业注册官一人行使受理、决定
权,当场作出登记注册决定;简易以外的登记注册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制,即由一名企业注册官受理,另外一名同级以上(含同级)具有相应事权的企业注册官作出决定。注册官在作出登记注册决定时,有权在出具的法律文书上签署姓名、等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此次实施的企业注册官制度,职位序列分为七个等级,并与相应的职别相对应。根据职责要求,市局各级企业注册官的事权分别负责各类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分支机构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简易变更登记;较复杂的名称预先核准、冠省名的企业名称初审;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名称的撤销、各类企业法人的设立、注销登记和一般变更登记以及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初审、企业集团和涉及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行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企业法人合并及分立、协助冻结股权登记和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撤销及撤回企业登记。
有关人士介绍,企业注册官的实施,实现了审批制向核准制的过渡,使过去多人多环节分散式受理审批转变为单人独立集中式登记注册模式,有利于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登记注册核准质量。今后,省城工商系统将每年举行一次企业注册官任职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企业注册官任职资格证书》,纳入人事部门人才储备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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