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暂停油品出口先保国内供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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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6:18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新闻晨报消息日前,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有关通知称,从明天起至今年年底,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原油加工贸易合同。 通知称,已批准并在海关备案的原油加工贸易合同,汽、柴油产品全部留在国内销售,不再出口,按原油办理加工贸易内销补税手续。确需履约出口的,需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批准,主管海关凭有关批件放行。
此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从9月1日起,暂停4个月的汽油和石脑油的出口退税。 国内石油公司今年一直设法出口更多成品油,因全球原油价格的飙升,及国内对成品油零售价格的限制侵蚀了他们的利润。 今年前7个月,中国汽油出口量较上年同期增长30.8%%至390万吨,石脑油出口量增长一倍多,至130万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