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系刑事第一案"八被告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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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5:5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31日上午,我国首例证券公司因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而获刑罚的案件尘埃落定,法院的一纸判决书宣告了德隆系刑事第一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八被告被判有罪。 6月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德隆系下属德恒证券和该公司的7名管理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案。由于是德隆系第一个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德恒证券的审理被称为德隆系刑事第一案。
合议庭认为,被告单位德恒证券公司未获得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资产管理业务的专项批准,面向社会不特定的413家单位和不特定的772名个人,非法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8亿余元,数额巨大,且造成案发后尚有68亿余元客户资金没有兑付的严重后果,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院判处德恒证券交纳罚金1000万元,同时,德恒证券的7名主管人员均由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处以5年至1年半的有期徒刑和30万元至10万元的罚金。 作者:据新华社重庆8月31日电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