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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月饼违规最高罚款20万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5:03 中国青年报

  本报深圳8月31日电(记者李桂茹)8月30日,深圳市物价、工商、贸工、质检四部门联合召开制止销售“天价”月饼告诫会。告诫经营者减少月饼过度包装,销售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不得与其他产品混合包装销售。该市9月初将开展月饼市场大检查,违者最高可罚20万元。

  告诫会忠告企业:不听招呼、违反规定的企业,凡是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没收违法
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凡是进行价格欺诈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并处两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虚构“高原价、低折扣”的方式吸引消费者购买月饼,将处以10万元以上的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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