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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交易价低于评估价90%需叫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2:33 东南早报

  昨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将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国资委将对全国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而企业进行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时,应当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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