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项措施启动 共建节约上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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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1:54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今明两年,上海市将以7个方面的工作为重点,建设节约型社会,这是从昨天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传出的消息。 该市改革发展委员会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周亚在会上介绍《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时指出,在今明两年中,上海将做好节地、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制度保障以及组织协调等7个方面共35项
上海市将加强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实施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完善供地总量调控;逐步推进制定工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项目的用地定额标准,研究制定分行业用地定额标准;继续加快工业向园区集中的步伐;推进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 大力推进节能降耗,缓解能源压力。上海市将以500家年耗能5000吨标准以上的企业为主抓对象;推广建筑节能;减少交通运输能耗,推出一定数量的小排量汽车;鼓励在工厂、宾馆等大型建筑物中使用分布式供能系统,在六大产业基地、国家级和市级工业区逐步推行热点联产和集中供热;并且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在崇明县、南汇区、奉贤区共建设13到15万千瓦风电厂。 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在今明两年的工作中,上海将加强对高耗水行业的用水管理;强化城市生活节水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同时,大力推广农业节水。 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加强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鼓励行业协会制定企业材料消耗的定额标准;严格控制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等公共建筑的建设和装修标准,每年完成80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装修,倡导开发和购买适用房型;鼓励星级宾馆以多种形式逐步减少或取消免费提供的一次性洗漱用品。 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搞好生活废弃物的收集利用,到2006年底,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和利用率市区达到35%,郊区达到30%;开展粉煤灰、电厂脱硫灰渣和废弃混凝土的综合利用;加强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 健全制度保障和法规规范。加强规划指导,在上海市的“十一五”规划中,把建设节约型城市作为重要指导方针;加快开展资源节约的立法工作;制定资源消耗综合评价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的能耗、水耗、污染排放等综合评价制度;完善和鼓励节约的财税支持政策,设立地方可再生资源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农民宅基地置换、分散工业用地置换等。 同时,也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示范宣传的工作,建立跨部门的推进机制;抓好一批典型和示范,积极开展节约型园区、区县和企业的试点。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9月01日 第二版) 作者:本报记者 李扬 发自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