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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十一”实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0:10 东方早报

  出台征求意见稿已一年之久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终将颁行。商务部昨在其网站上宣布,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办法》共5章37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分别对设立条件和经营主体、行为规范、监督与管理作了规定。

  据了解,美国二手车的交易量是新车的2.5倍以上,但在我国,二手车的交易量仅为新车的1/3弱。国家从1998年起相继出台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和规定已不能满
足当前二手车流通发展的需要,更不能适应入世后汽车贸易领域对外开放步伐加快的形势。

  对于《办法》的出台,一位接受早报记者采访的资深二手车经纪人表示赞许。在他看来,《办法》打破了垄断格局,允许经营主体实现多样化,这表明以后民企、外资都可以参与二手车的经营,而此前只有国家认可的几个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为数不多的二手车经营公司是二手车的经营主体,多少具有垄断性。据悉,目前包括日本USS、美国美翰等世界知名的二手车交易公司在内的各路资本都已在摩拳擦掌,只待《办法》实施后一显身手。

  作者:早报记者 钱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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