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TM商标停止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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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11:48 新文化报 | |||||||||
只表示已提出申请商标注册,并未取得商标注册证书 本报讯 (记者王星子)近年来,一些企业在药品广告中对其TM(TradeMark,即商标之意)商标进行宣传,部分省(区、市)药监部门批准了此类宣传TM商标的广告,并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备案。但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已不再进行带有TM标识商标的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备案。带TM的商标不得按注册商标使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带有TM标识的商标,尚未获得注册,属于未经任何审批的标识、文字、图案,按照《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的要求,不得擅自加入药品包装、标签中按注册商标使用。我省不再进行带TM标识商标备案 为此,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下发了通知,通知中指出,省局不再进行带有TM标识的商标的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备案;在国家局未有明确规定之前,省局已批准的带有TM标识的商标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可继续使用。TM只表示已向国家商标局提申请 业内人士讲,在中国,TM商标并非对商标起到保护作用,TM表示的是该商标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并且国家商标局也已经下发了《受理通知书》,进入了异议期,这样就可以防止其他人提出重复申请,也表示现有商标持有人有优先使用权。国家药品商标的审批程序和所用时间,通常在18个月以内,由于时间的原因,许多药品生产企业经常采取在没有正式批准前注明TM就上市。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由于美国的商标通常加注TM,而在我国只表示已提出申请商标注册,并未取得商标注册证书;而R(Register的缩写)才真正表示其为注册商标。所以,在购药时,谨防销售人员借TM之名,大肆夸大疗效,从而受到误导被欺诈。(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