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公平交易能否真正建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10:52 海峡都市报

  N主持人:本报记者 /饶锋伟

  核心提示:

  继国家税务局承认“进场费”的合法身份后,饱受争议的“进场费”又得到商务部的肯定。商务部拟订的《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零售企
业意见。意见稿中“进场费”获得合法身份,但零售企业乱收费、拖欠货款的行为将被严格限制。

  在福州,本土超市、洋超市以及大小连锁店有200多家,国美、永乐、灿坤、三联、苏宁等家电卖场在福州的各门店也有近20家,而供货商的数量远比超市的数量多。记者就意见稿中的热点话题,约请了相关业内人士畅谈观点。

  特邀嘉宾:

  

福建省家电商业协会秘书长

  连毅勇

  福州市供货商协会

  陈先生

  福建省企业评价协会秘书长

  陈体滇

  某超市有关负责人

  张先生

  【焦点一】

  “进场费”合法意义何在?

  主持人:《办法》征求意见稿共有38条,对于争议已久的“进场费”、账期、定价权、商品质量责任等敏感问题作了详细规定,其现实意义何在?

  张先生(不愿透露真实姓名):零售商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等,业内俗称“进场费”,主要是用于超市各种商品的日常促销推广之用,作为零售商,它付出了相应的成本和服务,收取这些费用是合理的,办法中明确了这一条,也肯定了这个做法。

  连毅勇:新办法在一方面肯定收取“进场费”的同时,另一方面明确指出,严格限制各零售商乱收费、拖欠货款的行为,这是对目前打着“进场费”旗号,向供货商乱收费行为的一种清理整顿。

  【焦点二】如何应对零售商拖欠货款行为?

  主持人:《办法》出台的目的是限制零售商对供应商摊派费用、拖欠货款的不合理行为,而具体的结账期等可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那么多久不结算才算是拖欠货款?该如何应对拖欠行为?

  陈先生:《办法》对建立供零双方公平交易环境创造了条件,我们协会有400家供货商,最高时待结算的货款有上亿元,被卖场拖欠数千万元货款那是家常便饭。《办法》的制定,有利于规范卖场与供货商的公平交易行为,协会也正在筹建相关的预警机制。预警机制的内容就是,从供货商与卖场的合同制定、实施,货款的结算等全程介入,发现商业欺诈或不平等交易行为,将马上向有关部门汇报,确保公平交易。

  连毅勇:根据《办法》,双方对支付货款期限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零售商应在3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一般而言,被拖欠货款的时间都比合同的时间要迟一倍左右,如今办法将要出台,这对结算货款提供了参考。

  【焦点三】哪些收费不用供应商“掏腰包”?

  主持人:《办法》要求: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供应商不同意的,零售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应当与供应商协商一致,那么,哪些收费不用供应商“掏腰包”?

  陈体滇:不论是供货商,还是零售商,它们都是企业,作为企业的经营行为,供货商与零售商信息不对称,往往一些较大型的零售商可以要挟供货商,压低商品价格,提高“进场费”,这使得供货商在双方合作中处于劣势地位。往往零售商推出的各种“节”,都要供货商“买单”。

  在《办法》中,明确指出,零售企业不得向供应商“变相收取”的费用条目,包括续签合同费、店内条码费、店铺改造装修费等,这些内容还将进一步修订,这将更好地维护供应商权益。

  连毅勇:有时候卖场往往会让供货商接受其在合同之外的收费,如赞助费、店庆费等,如果供货商不同意,他们就会采取某些方式自行处理。

  如今在制定的《办法》,对供应商的权益提供了保障,但其出台后,更需要有关部门切实行动起来,确保《办法》的执行,不然即便权益受损,供货商出于今后合作等方面的考虑,只能忍气吞声,不了了之。

  【主持人语】

  期待公平交易“执行者”

  如今,商务部正在征求零售企业意见,进一步修订《办法》意见稿的内容,有消息称,《办法》将在年底出台。

  可以预知的是,作为促销服务费的“进场费”合法地位已经没有太多争议,这让众零售商为之雀跃,而对于被严格限制的零售企业乱收费、拖欠货款的行为,一旦供货商遭遇了,那么,谁来为他们“保驾”呢?

  制定一种办法,为更好地规范公平交易提供了有力参考,而更让供货商期待的是,有了办法之后,谁来当“执行者”,一旦又遭遇了不平等的对待,谁来为他们“

维权”。对此,福州市供货商协会则希望通过筹建预警机制,来谋求利益的保障,但关键是,有关部门收到了他们的呼吁信号后,能否及时出手,吹吹公平哨。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