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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享再就业税收优惠最高罚5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10:5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记者黄宙辉实习生徐婕通讯员王媛媛报道:目前有少数不良企业采取隐瞒实际职工人数等卑劣手段,从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中获取利益。广州地税局昨日表示,将通过组织年检和逐年审批减免税优惠的办法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有企业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偷享税收优惠政策的,除取消优惠补缴税款外,最高可处五万元罚款。

  广州市地税局近日对享受下岗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企业进行年检时发现,某设计服务公
司申报职工5人,其中下岗职工2人,但该公司一年的营业收入却高达400多万元。该公司企图利用隐瞒实际工作人数的手段,使安置下岗职工的人数比例达到要求,达到享受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目的。

  据了解,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后,解决了企业和个人的实际困难,受到企业和纳税人的好评。但税务部门同时发现,有部分不良企业利用不法手段获得优惠政策偷逃税款。目前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不法现象:隐瞒实际工作人数,使安置下岗职工的人数比例达到要求;利用关联企业进行交易,从而达到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利用当时达到要求的人数比例先办理减免税,然后再招收更多非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业务。

  根据相关优惠政策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所兴办的经济实体,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享受相应期限政策优惠。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的,一经查实税务机关将取消其已享受的税收优惠,追补有关税费,并根据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最高可处五万元的罚款。

  (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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