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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税部门重申广州个税免征额仍为1600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10:50 金羊网-新快报

  调查显示八成公众反对起征点“一刀切”

  新快报讯(记者 叶志明)针对近日某传媒报道“广州个人所得税免征额2300元亦合法”。昨日广州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再次重申,广州地税局不是政策制定部门,只是具体的执行部门。在最新的政策还未出台前,广州地税对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仍按目前的1600元的标准执行。

  日前财政部长金人庆透露,此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个税中工资薪金免征额从800元将提高到1500元,二是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据了解,个税修正案在人大立法通过前,还将在9月27日举行首次的立法听证会。

  据了解,目前税法规定,工资薪金项目的个税免征点为800元,发达地区可按20%幅度上浮,而广州、深圳等地的执行标准是1600元。

  此次国务院个税修改草案中明确,工资薪金免征额为1500元,各地不得自行浮动。这意味着广州、深圳的工薪阶层不但没有享受到此次个税法修改所带来的优惠,而且还要多交税。

  近日不少税务专家、人大代表等纷纷发表意见,对此次个税修改免征额统一在1500元表示反对,要求将免征额提高,或者设立一定的浮动幅度如20%,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日前《中国青年报》一项调查表明,八成公众反对个税起征点“一刀切”,50.3%的人认为个税起征点在2000元以上才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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