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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结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10:41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唐铮)今天,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入最后一天,明天起,证监会将汇集各方收集到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调整。据业内预测,正式稿将在本周末之前下发,而相关的操作细则也将随后出台。

  《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及《操作细则》被称为全面股改的“三驾马车”,三个通知全部下发后,全面股改也就正式开展。目前只有《操作细则》还未面世。与本月23日五
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相比,被业内称为“55条”的《管理办法》更具操作性,对股改中的操作程序、“特殊”公司的股改办法、股改中违规行为的惩罚措施等问题,《管理办法》均给出了进一步明确的说法。

  在征求意见稿中,

证监会对股改的程序做了一些调整、充实和完善,将试点期间采用的“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改为“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2/3以上非流通股份的股东”。并与此配套,为存在异议的非流通股东提供了退出机制,同意投反对或弃权票的非流通股股东按公平价格收购所持股份。同时,征求意见稿还对股改中的合议制度和改革周期等进行了微调。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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