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通过外资银行衍生产品业务风险监管指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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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09:00 中国经济时报 | |||||||||
见习记者 唐玮 8月29日北京报道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近日召开的主席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外资银行衍生产品业务风险监管指引》(下称《指引》),使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在一个合理区间。 据悉,目前已有41家外资银行获得了衍生产品交易的业务资格,主要的中资商业银行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也起步较快。但是,由于缺乏具有操作性的监管标准,监管部门对衍
《指引》能够给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日常监管提供一个规范性框架,既鼓励业务创新,又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使之将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银监会在此基础上将加快制定覆盖中外全部银行业机构衍生产品业务风险的监管指引。 《指引》要求银监会监管部门和派出机构要统筹考虑市场风险与衍生产品业务风险的监管,加强对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现场检查,重点是加强对衍生产品业务发展战略的评估,对董事会和高管人员行为、风险管理过程、内部控制与审计、交易程序、会计政策、信息披露等实施审慎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