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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出建议函:高速公路改进收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00:12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 (记者金冰)北京律师庞标诉京津塘高速“不高速”和北京律师胡凤滨状告首都机场高速收费不合理两起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昨天上午,朝阳区法院向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发改委及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发出了3份司法建议函,希望相关部门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及收费标准制定的审批程序上更加公开、公正和透明。

  朝阳区法院在建议函中重点提出,交通委要注意收费站设置的合理性,尤其是加强对
建立和完善收费公路收费站设立、审批程序的研究。同时,加强对收费公路设站问题的监督,指导收费企业通过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朝阳区法院还建议市发改委要综合考虑收费经营者和使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注意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对已审批的收费方案实施情况也应该建立监督、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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