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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民:应突出而不是兼顾社会公正问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08:57 中国经济时报

  吴忠民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同时,还应看到的是,中国现阶段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在诸多的问题当中,社会公正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为各个阶层所普遍关注的社会焦点,成为一个影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大问题。

  为了顺利地推进改革,为了中国社会经济持续、有效和健康的发展,就必须适应新的历史条件,顺应民意、顺应现代社会的基本趋势,把社会公正放到一个突出的位置。对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从社会经济发展基本价值取向的角度来看,社会公正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诚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社会发展的成果对于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来说应当具有共享的性质。相反,如果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推进,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社会群体少数社会成员一方,那么就说明社会发展的成果只是为少数社会群体少数人所享用。这样的发展不可能是真正的发展,而只能是畸形化的发展。“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邓小平极为重视贫富差距过大等问题。邓小平退休以后的几年,对于这一类的问题越来越关注。比如,1993年邓小平指出,“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值得注意的是,邓小平并没有把这些问题的解决放到遥远的未来,而是有着一个明确的时间表,也就是在20世纪末的时候就应当重点考虑这一问题。当我们引用“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名言时,不能忘记邓小平在其著名的南方谈话中所说的另一个与之相辅相成的、极为重要的战略构想,否则就会陷入以偏概全的误区。就贫富差距的过分悬殊问题,邓小平指出,“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国家已将构建

和谐社会列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本目标。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就是社会公正。既然社会公正如此之重要,那么显而易见的是,应当将社会公正放到一个突出的位置,而不应当仅仅是放到一个被“兼顾”的位置。

  第二,从改革发展具体进程的角度来看,中国的改革已经结束了初创的阶段,而进入到一个依靠社会公正的规则进行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的新阶段。中国的改革实际上是一个由不同的改革阶段组成的改革过程。在改革的初始阶段,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和平均主义观念的根深蒂固,由于在当时人们对改革的不熟悉因而还不可能有一个十分详尽周密的、科学、可行的改革方案,所以,人们对于改革的推进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以试探性的、“人为拉动”式的方式进行。在这样一个时期,改革的措施多以具体的、多变的甚至有时是相互矛盾的政策予以实施,而不可能以成型的制度建设来推进。应当承认,这种形式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是在当时特定时代条件下的的合理选择。这种改革方式,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成功地瓦解了计划经济体制和平均主义观念,有效地启动了整个社会的改革进程,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中国的现阶段,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如果说改革的初期是以“破除旧体制”为主的话,那么,现在的改革则是以“建立新体制”为主;如果说中国改革初期得益于某种意义上的“无序”的话,那么,中国现阶段的改革离不开“有序”;如果说改革的初期是以“启动”为主的话,那么,现在的改革则是以“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为主。应当看到的是,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转”有赖于体系化的规则的存在。一个社会没有规则,就意味着社会秩序的脆弱,意味着社会民众的行为安全、心理安全缺乏基本的保障;没有规则,就意味着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动缺乏必要信任;没有规则,就意味着民众的“长期化行为”缺乏制度层面的支撑;没有规则,就意味着市场经济的不完备。而在一个社会当中,最为重要的规则体系就是制度。就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而言,需要有基本的价值理念和规则作为其依据。在现代社会,制度设计和安排的基本价值理念依据和规则只能来自社会公正。所以,现代社会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制度设计与安排,必须以社会公正的基本理念为依据。否则,便会成为一个“不定型”的社会和市场经济,或是一个畸形化的社会和市场经济。中国现阶段的初次分配领域和再分配领域之所以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其主要原因便是在这些领域中缺乏必需的社会公正规则。有鉴于此,在改革的现阶段,必须将社会公正放到一个突出的位置。

  第三,从经济发展可持续、健康的动力角度来看,社会公正状况直接影响着经济的主要拉动力。就一般情况而言,经济的拉动力包括出口拉动力、投资拉动力和内需拉动力,其中,内需拉动力的作用要远远高于前两者。就高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和中等收入人群比较而言,高收入群体的购买能力最强,但其边际消费倾向却是最低的;低收入群体的情况则恰好相反,其边际消费倾向最强,要高于高收入群体,但其购买能力却是最低的;中等收入人群的边际消费倾向和购买能力都比较强。中国现在的经济拉动过度依赖出口拉动力、投资拉动力,内需拉动严重不足。这种状况不能说是正常的。中国目前的内需拉动力之所以无法得到有效的提升,其关键原因就在于社会阶层结构的不合理、不公正,即:低收入群体以及中低收入群体成员数量过大,其比重高达80%多;而中等收入人群成员的比例只有10%左右。这样的一种社会阶层结构,无法持续、有效地提供内需拉动。破解这一困局的关键在于高度重视社会公正问题。

  第四,从现实状况的角度来看,日益严重的社会不公正现象,造成了大面积的负面效应,对于中国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开始构成明显的威胁。近年来,中国社会的基尼系数迅速攀升。由于统计口径的不一致,人们对于中国现阶段基尼系数的判断有些差别,但是比较一致的看法认为基尼系数在0.458以上。比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根据其第三次全国住户抽样调查的数据得出结论,1995年至2002年期间,中国个人财产分布的基尼系数从0.4上升到0.55,上升幅度高达近40%。又如,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科技大学合作调查大陆的基尼系数是0.53或0.54左右。中国社会贫富差距过大的现象已经达到了严重的地步。日益严重的社会不公正现象势必会造成社会各个群体之间的隔阂和抵触。当社会各个群体之间的隔阂和抵触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必定会进一步损害社会各个群体之间的团结与合作,引发或加重其他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造成社会的不安甚至是社会的动荡。中国社会目前出现了一些不利于社会安全运行的现象,究其主要原因,便是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存在。需要注意的是,随着中国财富总量的增大以及社会不公正现象势能的积累,随着整个社会利益结构调整的进一步推进,社会不公正现象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有加速度扩张的趋势。所以,在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确保中国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社会公正问题。

  第五,从国家财力的角度来看,我国已经具备了建立初级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实力。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还不是一个发达的国家,甚至还算不上是一个比较发达的国家,特定的国情条件决定了在中国建立一个高级的或者是中级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是一件力不胜任的事情。但是,还应看到的是,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现在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实力。2004年我国的财政收入超过了26000万亿元,加上预算外的财政收入,我国的实际财政收入当在30000亿元以上;另外,截止2005年6月末,国家的外汇储备已经超过了7000亿美元。可以说,我国现在有能力建设一个初级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初级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基本特征是低水准、广覆盖、有实效,其指标不一定面面俱到,但主要指标应当具备。初级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包括:在城市大约需要支出1500亿元。主要包括:“三险”开始覆盖全部的工人包括农民工;开始对工人尤其是农民工进行常规的职业培训;适当增加失业保险支出;扩大低保范围并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启动农村的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建设;国家出资并免除所有农村小学生、初中生的教材费,适当减免部分农村小学生、初中生的学杂费;增大对城乡抚恤事业的投入。初步估计,每年国家大约需要支出2700亿元左右的资金。这个数字没有超出国家的财政能力。可以考虑用5年的时间完成建立初级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任务。在5年之内,打好初级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基础,并形成一个合理有效的定制。5年后,再进一步加大力度,扩大战果,使初级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再上一个台阶。就初级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建设而言,关键在于矫正中国目前公共投入优先顺序颠倒的现象。中国现在每年用于类似于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基本民生方面的公共投入在GDP当中所占的比例极低,在各个国家当中倒数第一;而用于行政、豪华性公共建设的公共投入在GDP当中所占的过高比例却是世界第一。现在,中国一种常见的、形成明显对比的现象是,每逢涉及到基本民生问题时,资金的筹措难乎其难,但是一旦要搞大型豪华型建设时,资金就像呼风唤雨一般汇聚起来。比如,东部某发展程度一般的省城在过去的5年花了500亿的资金进行城市建设,效果一般,又准备在未来的5年当中投入1400亿继续扩大规模。类似的事例举不胜举。可见,公共投入优先顺序一旦得以矫正,在中国的现阶段建立一个初级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应当说是没有问题的。

  由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既然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社会公正,既然改革新阶段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必须依赖社会公正,既然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同社会公正状况息息相关,既然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离不开社会公正,既然我国已经具备了建立初级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能力,那么,我们现在应当做的和必须做的,就是顺应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把社会公正放到一个突出的位置。相反,时至今日,如果我们只是把社会公正放到一个从属性的、“兼顾”的位置,便会贻误发展的时机,延误中国改革进程的顺利推进,造成

中国经济的畸形增长和中国社会的病态化。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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