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者婧)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往往夸大其词、蒙骗色彩严重,有些甚至会给患者带来直接伤害。昨天,市药监局公布了上半年医疗器械广告监测结果,其中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居违法广告之首。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上半年共对本市14家主要报纸类媒体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的监测结果显示,在502条医疗器械广告中违规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33条,共涉及4种医
疗器械产品。据了解,这些医疗器械广告的违规行为主要有:擅自更改已经审批或者备案的广告内容、异地广告未经备案擅自发布、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发布、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文号、冒用广告审查文号进行广告发布等。
从广告发布情况上看,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广告占违规广告总数的63.6%,居违法广告首位,未经备案擅自发布的广告占违规广告总数的36.4%,位居第二。这些医疗器械广告要么未经审查,要么广告所宣称的治疗范围和治疗效果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有很大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对使用医疗器械的群众造成安全隐患。
目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此类医疗器械的违法情况移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处理。今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扩大医疗器械广告的社会监测网,加大监测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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