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六日电(记者赵建华)“财政部正在研究如何进一步运用税收政策,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我们将努力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废物排放和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周五,中国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新一轮的税制改革中
,会充分体现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如适当扩大消费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调整税额、税率等。一方面,要鼓励那些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经济活动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要限制那些损害环境、浪费资源的经济活动。
他介绍说,近年来,中国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政策措施,从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全面实施调控,以达到防治污染、保护环境和有效利用资源的目的。中国现行税制体系已设立了一些侧重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的税种,如资源税、耕地占用税。
最近,一些专家学者建议开征环境税和将排污费改征税收。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将排污费改为税收,从理论上看虽然具有一定可行性,但实际操作难度很大。排污费的征收技术性很强,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员亲临现场,对企业排放的各种污染物进行分析和计量。
中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不能适应这种需要。排污企业容易为逃避税收而瞒报、少报污染物排放量,而税务机关事后稽查又很难取得可靠凭据,从而形成大量的税收漏洞。综合考虑,目前排污费改为税收的条件尚不成熟。
他认为,开征环境税,不仅涉及到现行税收制度和企业整体税负的调整,也涉及到各地区经济利益和整个财政体制的调整,十分复杂也十分敏感。在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方面,当前的重点还是完善现行税制和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