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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首次公布收回38宗土地处理方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 20:0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26日电据《北京晚报》报道,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本月收回了38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今天上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对外公布了这38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案:已经完成拆迁的土地可以在9月底前申请入市交易,逾期则自动纳入政府储备;正在拆迁的土地,需要在9月底完成拆迁,否则也自动纳入政府储备;尚未完成拆迁的,需纳入政府储备。

  38宗土地需要重新定价

  北京市国土局新闻发言人张维介绍说,被收回使用权的38宗土地中,普通住宅项目有11家,公寓有5家,公建项目22家。其中,没有交土地款的有22家,只交了20%定金的有15家,只有一家交了超过50%的土地款。38宗土地中,已经完工建成的5宗,完成拆迁的有9宗,正在拆迁的有6宗,只有一宗尚未拆迁。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表示,对于这些土地的出路是:已经建成或已经开工的土地,因为不属于闲置,若想交易需要尽快补交土地费用,但价格需要重新定价,不能是当时拿地的价格。已经完成拆迁的土地,属于“熟地”,可以在9月底前申请入市交易,逾期则自动纳入政府储备。对于正在拆迁的土地,需要在9月底完成拆迁,否则也自动纳入政府储备。

  今年北京市土地供应总量6500公顷

  据北京市国土局介绍,今年北京市土地供应总量为6500公顷,其中新增3900公顷,存量2600公顷。这些土地中和住宅相关的是,住宅商品房用地1750公顷、

经济适用房200公顷。

  据了解,在6500公顷土地中,市级指标为2500公顷、区县级指标为4000公顷。在区县指标中,城八区指标约占40%,向朝阳、海淀、丰台区倾斜;远郊10个区县和

亦庄新城指标约占60%,向顺义、通州、亦庄3个新城倾斜。

  政府可回收已出让土地

  

开发商把土地拿到手后未必一定能盖上房子,如果这块地涉及公共建设或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回收土地,并给予一定的补偿。北京市国土局今天同时公布了《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及其配套文件。

  《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规定,今后北京市明确建立不同产业项目的用地标准,促进土地的节约和集约使用;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制度,未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土地不能供应;确立有计划实施土地储备工作的目标;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得自行对划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同时完善基本建设审批工作程序。

  今天上午,北京市国土局还公布了该办法的5个配套文件,分别是《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北京市收回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确定办法(试行)》、《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示意图》。

  据介绍,今后开发商拿地后,因这块地要进行公共建设或城市规划,政府可以收回开发商所拿土地的使用权,并通过货币、实物进行补偿。(洪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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