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长春市酒类专卖许可证下月年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 12:17 新文化报

  本报讯 (记者黄艳丽)昨日记者获悉,9月1日到10月21日,长春市酒类专卖许可证开始年检。酒类批发和零售业主年检时间过后,有关部门将不再办理年检,对没有参加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体经营业户,将按照无酒类专卖许可证处理。

  据长春市商务局酒类专卖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年检过程中,零售企业或个体经营业户需要携带酒类专卖许可证正、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年检,批发企业、代理商、
驻长销售公司(办事处)需要携带许可证正、副本和酒类商品生产企业授权经营手续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年检,生产企业需要携带许可证正、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年检。相关简讯从8月初开始,长春市商务局酒类专卖处共检查了138个酒类批发、零售单位,查扣封存无准销标识酒类商品共计2444瓶,处理无酒类专卖许可证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不法行为5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9份,立案查处35件。本报记者黄艳丽(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