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吉林新规:乱用“洋名”网络语言可能违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 11:1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企业取“洋名”和“洋字号”、网络语言满天飞……在吉林省,随着有关部门着手制订规范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规,这些情况将不再出现,不规范地乱用语言文字有可能违法。

  吉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成说,过去省内推广普通话还没有引起各方面的重视,也没有形成社会风气,出版物、广告、包装、商店招牌、公共设施甚至一些影视剧
中,对语言文字的使用有些随意,时有错误出现。

  近两年来,吉林省教育厅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一直着手这部法规的起草工作,通过调研,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召开由专家学者参加的座谈会,并征求了30多个部门以及183名

人大代表的意见后,推出了这部法规的草案。

  这部法规的草案规定新闻播音、主持、采访以及商业、

邮政、电信等公共服务应当使用普通话,规定了影视屏幕、指示牌、标语、广告用字、印章、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用字等10种情况需要使用规范汉字,同时提出文物古迹、书法及篆刻等几种情况可以保留繁体字或异体字。

  前不久,这部法规已被提交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李亚彪)(来源:金羊网)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