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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客店被挂“黑店”匾 派出所“创举”引争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 09:13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站前派出所最近给火车站周边4家宰客店铺挂上“黑店”牌匾,这一做法是否合法,在当地引起争议。

  据了解,衡阳火车站周边治安混乱状况由来已久,一些店铺专宰外地旅客,这些店多为茶馆,店老板雇人以低价看黄色录像和有“小姐”作陪为诱饵游说外地候车旅客。旅客上钩后,在店内喝茶收费10-20元,而喝“洋酒”(其实是白酒兑可乐)则收费100元一杯。而
接受“特殊服务”的旅客则要被宰一两千元。旅客稍有反抗,便会出现数名彪形大汉恐吓。旅客被迫就范后,为防止其报案,店内还会派人跟随“送”旅客进站上车。

  据站前派出所教导员何国庆介绍,群众对火车站周边的治安状况反应强烈,今年7月下旬,派出所开展了一次集中整治行动,给其中4家宰客的店铺挂上了“黑店”牌匾。由派出所制挂的“黑店”牌匾白底黑框黑字,正中是偌大的“黑店”两字,上面写有“站前派出所授”,下方还留有举报电话,格外醒目。挂牌同时,这4家店被取缔,相关人员受到治安处分。“黑店”牌匾挂上后,迅速引起火车站周边过往人群的关注,不少过往旅客和群众为此叫好,认为是大快人心的举措!“衡阳火车站‘黑店’宰客是多年久治不愈的顽症,我们也是不得已才出此下策。这个办法确实很有效。”何国庆坦言。

  派出所的“创举”也招来不少异议。衡阳当地一位律师认为,法律并没有规定派出所有授挂“黑店”牌匾的权力。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屏南表示,站前派出所的做法不应过多否定。在评价和判断一个事物得出利大于弊的结论时,关键在如何完善。“公安机关执法一定要严格依法办事,站前派出所此举是违法的,属侵犯名誉权和荣誉权。”首届全国十佳律师秦希燕认为,法律并未明确授予公安机关这样的权力,更没有相应的程序对此进行规范,因此这一行为被质疑是必然的。“站前派出所的做法有些无奈。”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站前派出所授挂“黑店”牌匾的行为,无法律依据,应予纠正。

  记者了解到,8月23日上午,派出所已将“黑店”牌匾全部摘下。(陈澎)

  (子琦/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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