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个税起征点何以劫富济贫(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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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 08:25 人民网-市场报 | |||||||||||
用“千呼万唤始出来”来形容个税改革是再恰当不过了,多年以前就有人呼吁个税征点改革,甚至于有不少城市在进行着“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实际操作,今天改革方案终于浮出水面。欣喜之余,又有些许的失望。 首先是1500元的起点,前瞻性不足。就现
更让人费解的是:1500元被作为一条不容逾越的“高压线”,不论你生活在北京、上海、广州,还是西部的不发达城市,一律照此办理。1500元钱的月工资收入,在对于房价动辄数千上万的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甭说购房、供房,即使要维持个人的正常生活都不容易,而在内陆地区,相对而言就可能是高收入了。如此大的地区差异没有在个税起点上得到表现,而是采取“一刀切”式的懒汉式思维,其不公平性是显而易见的。 其实,在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在一定范围内顾及地区差异、家庭差异,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此前也有专家建议,在相对固定的征点上,允许有一定百分比的地区差异(譬如30%);对于不同家庭收入差异,也有人建议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以家庭为单位,从家庭成员的总收入状况考虑征税。可见,办法不是没有的。 个人所得税,在国外被戏称为“罗宾汉税”,也就是“劫富济贫”式的税种,其目的也是要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可以说,“一刀切”的个税征点,是有违这个初衷的。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