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须签署风险揭示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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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13:11 京华时报 | |||||||||
作者: 敖晓波来源: 本报讯(记者敖晓波)分析人士都认为宝钢权证应该降温时,宝钢权证上市后却出人意料地连点三把火。为控制权证交易风险,维护权证市场交易秩序,上证所昨天提醒会员与参与权证交易的投资者,必须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注意投资风险。
作为金融创新的衍生产品,宝钢权证上市三个交易日来受到市场狂热追捧,继周一、周二连续两天出现爆炒后,分析人士都认为宝钢权证应该降温时,宝钢权证却连点三把火。周三宝钢权证的换手率达429%,昨天收盘价在1.810元,当日涨幅为14.12%。 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针对这一现象,上证所昨天特别发出通知,要求各会员必须按规定向首次买卖权证的投资者全面介绍相关业务规则,充分揭示权证交易的高风险性,切实引导、提醒投资者重视并控制权证交易风险。 此外,各会员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有效地向投资者送达并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确保每个首次参与权证买卖的投资者在交易前充分了解权证的风险。对未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应限制其权证交易。会员要及时全面了解、掌握《权证风险揭示书》的签署情况,以及投资者的开户资料、资金情况,并配合本所可能采取的调查、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 上证所表示,权证与股票不同,权证交易具有财务杠杆效应,投资者虽有机会以有限成本获取较大收益,但也可能在短时间内蒙受全额或巨额的损失。投资者在参与权证交易前应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充分考虑是否适宜参与此类杠杆性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