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发布股改指导意见:股改不是国有股减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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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09:56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吴谭)昨日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联合颁布了“股改指导意见”,意见强调,股改是为非流通股可上市交易作出的制度安排,并不以通过资本市场减持国有股份为目的,当前国家也没有通过境内资本市场减持上市公司国有股份筹集资金的考虑。以G股为样本的指数也将很快与投资者见面。受此影响,昨日上证综指上涨17.18点,涨幅为1.49%。
G股率先再融资 与此前预期的不同,意见中并没有明确上市公司“不进行股改就不能再融资”,只强调“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优先安排再融资,可以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这意味着那些已经完成股改的G股公司有望率先启动再融资,那些有再融资需求的公司如京东方、海王生物等股改积极性也会更高。 B股、H股股东没有发言权 意见中还首次明确表态,“股改是解决A股市场相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对于同时存在H股或B股的A股上市公司,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协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也就是说,股改不关B股、H股股东的事,B股、H股股东不用参与股改方案的表决,能否得到对价要看A股大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商量的结果。其中含B股、H股的银行类公司如浦发银行、深发展等股改方案还要国务院另行审批。(观宇/编制) |